委托书
委托人:,,身份证号:,
现居住地址:
受托人:,,身份证号:
现居住地址:
委托人购买了由新疆呈信丽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“丽景·中央城”项目号楼单元室。
现因委托人事务繁忙,特委托受托人就上述房地产代为办理以下事宜
1、代为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宜;
2、代为办理上述房地产的银行按揭贷款、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;
3、代为签订贷款合同、抵押合同及相关文件;
4、代为办理相关的公证手续并代为领取公证书;
5、代为领取上述房地产的钥匙并办理相关的收房验收手续;
6、代为办理并领取上述房地产的产权证;
7、代为办理与购买上述房地产的相关事宜;
8、代为办理缴纳契税、公共维修基金及相关税费等事宜。
9、代为提前大额还款及提前还清贷款,以及解压等相关手续。
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办理的事项及在相关文件上的签字,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委托期限:2016年11月11日至2017年11月11日。
委托人(签字):
2016年月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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